沂南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,现共有在岗干部职工126人。下设10个科室, 5个副科级分局,1个稽查局。主要负责全县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车辆购置税、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、出口货物退(免)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工作。
近年来,沂南县国税局在县委、县政府和市国税局的领导下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始终坚持“聚财为国、执法为民”的理念,本着“应收尽收,坚决不收过头税”的组织收入原则,按照上级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,从建章立制抓基础,精征细管求实效入手,大力组织税收收入,积极实施税收科学化、精细化管理,凝心聚力、奋勇拼搏,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。十多年,全局共组织税款入库12.02亿元,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,从1994年的6719万元到2007年的19200万元,国税收入连年稳定增长,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以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十多年来,沂南县国税局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,共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3400万元,办理福利企业退税2200万元,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和减征企业所得税690万元,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的发展。
成绩的取得,得到了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省局、市局的充分肯定,县局先后被授予“省级文明文明单位”、“省级文明建设先进局”、“全市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、“临沂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”、“市级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单位” 、“临沂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,县局行风评议连年第一,县局被县委、县政府荣记集体“三等功”。先后有2个分局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,2个分局被省局授予文明建设先进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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